监控显示,18时09分,夜色中一辆轿车驶过,眼尖的张林发现该车车头处有明显形变,更重要的是好像没有右后视镜。遗憾的是,当时天色已晚,漆黑一片,连车身都只能模糊看见,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也无法分辨出具体车辆品牌,案件又陷入了僵局。此时,时间已来到了10月17日凌晨6点半,通宵忙碌的专案组驱车赶回了中队。
记者获悉,南京市交管局事故大队对该案十分重视,安排侦缉队两名警力加入专案组。10月17日上午,短暂的案情通报会后,专案组兵分三路:一组拿着现场散落物前往仙林汽配城,意欲比对出车辆品牌型号;一组继续通过图侦搜索嫌疑车来车方向、去车方向情况;最后一组再次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上午9时许,图侦组传来重要线索,事发当天18时05分许,形似嫌疑车辆从镇江下蜀方向左转弯驶入通往太平桥的小路,更可喜的是,下蜀往南京方向还有卡口探头,逢车拍照并识别车牌号。
专案组迅速联系上了镇江警方,在句容交警的帮助下,调取了当天17点50至18点10分,共38张过车图片,唯一一辆银色轿车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卡口照片显示该车车牌号为苏AG58**,是一辆银色大众牌轿车,驾车人是一名身着花色外套的年轻男子。经查询,车主姓夏,家庭住址距离案发现场约十分钟车程,此车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为避免打草惊蛇,警方没有直接电话联系,而是将此线索反馈给了赶赴现场的专案组成员,准备直接前往车主家中实施抓捕。
抓捕途中接到一通电话,
肇事司机向警方投案
“抓捕途中,意外的一幕突然发生了,我们专案组一名成员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询问16日晚事故的情况,并表示嫌疑人有想投案的倾向。”王立副大队长告诉记者,后在沟通协调下,电话那头答应约嫌疑人到一家修理厂见面,专案组立即赶往这家修理厂。当天上午11时许,嫌疑人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修理厂,专案组人员一眼便认出其就是苏AG58**轿车车主夏某,连花色外套都没换。
夏某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张嘉嘉警官赶往其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车损部位与现场遗留物相吻合。让交警惊讶的是,车内居然还有一个完整的前保险杠,后备箱内还有完好的大灯罩。
经询问,10月16日夏某下班后驾驶苏AG58**轿车准备返回家中,经过便民河路时,由于天黑观察疏忽且自身车速较快,结果将刘先生的妻子撞飞。事发后,夏某抱着侥幸,同时给自己心理暗示,撞的不一定是人,所以他当即驾车离开。当天晚上,夏某到家后对车辆进行了检查,结果在前挡风玻璃上发现了人体的毛发,顿时慌了神。不过,此时的他依然没有选择报警。
到了17日上午,夏某找到了和他一起开店的合伙人,告知其自己开车撞了人。合伙人大吃一惊,当即向朋友询问此事,后在合伙人朋友的建议下,夏某来到修理厂和与警方见面。
发稿时,记者从南京交警七大队获悉,夏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通讯员王立扬子晚报/扬眼郭一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给一直在侦查案件的警察蜀黍点个赞!
热2017-01-20
热2017-01-26
热2018-04-17
热2017-01-23
热2017-09-21
热2018-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