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11时01分,永嘉县公安局巽宅派出所接警称:巽一村村委会财物被损。接报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证人指证,行为人系郑某(男,51岁,永嘉县巽宅镇巽一村人)。民警随即到郑某家调查,在向郑某的母亲了解情况过程中,郑某突然举刀追砍民警及村委会主任,并砸坏警车。民警在三次鸣枪警告无效后,为维护民警和周围群众生命安全,依法开枪并击中郑某腿部,成功将其制服。
目前,郑某伤势平稳,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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