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永祥的影响下,县政协班子成员本应互相监督,却“一团和气”、任其摆弄。选举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民主集中成一言堂,政协委员、常委的“帽子”想发就发、想发给谁就发给谁,县政协俨然成了刘永祥的“独立王国”。
以案为鉴,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
案件查处后,桂林市及永福县相关部门认真反思、持续整改、压实责任。
据介绍,桂林市纪委监委向永福县委、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提出了监察建议,要求对刘永祥存在的干预司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集中整改,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履职尽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吕洪安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桂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保护伞”问题逐案过筛,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80条,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政协机关系统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违纪问题的县政协原副主席黄某、县政协经科联谊委原主任唐某作出处分;撤销与刘永祥案件相关联的5名人员政协常委、政协委员资格。刘永祥案件发生后,永福县政协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机关支部会、干部职工会,通报刘永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醒政协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同时,及时对刘永祥担任县政协主席期间机关财务情况进行清查,查清、收回并上缴违规金额17.5万元。重新制定和修订了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专委会工作通则等15项工作制度。
此外,一场涉及公安、法院系统的专项集中整治也同步展开。永福县各级公安、法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警、法官进行适当调整,并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桂林市纪委监委还将联合市委政法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案例来教育和警示全市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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