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说谎?的哥捡钱包还给失主 对方却称少了4700元(2)

2018-11-12 07:42:04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2时49分50秒,洗车工关车门,离开出租车。2时52分21秒,驾驶员罗北进入车内,未发现后座钱包。同时,洗车工拉开右侧后门,将钱包甩到前排中间杂物盒上方,说“……(听不清楚——记者注)包包落在这里的”。罗北接过包后说:“东西都没得。”拉开包后,罗北说:“是假包包。”

  2时52分38秒,洗车工拉开前排副驾驶室车门后问罗北:“(包里)有钱没得哦?”罗北说:“没得。”此时,洗车工将车门关闭,罗北将钱包放在右手边,系好安全带启动汽车驶离。

  2时54分12秒,罗北一边开车一边拿过钱包,先放在腿上,后放到视频拍不到的区域。36秒后,罗北拉开包伸手触摸包内。2时55分45秒,罗北将车停在路边,仔细检查包内物品,并有往外丢东西的动作。2时56分24秒,罗北从包内掏出一叠现金进行清点,数量无法看清。2时57分19秒左右,罗北把钱放进包内并开车上路。3时03分42秒,罗北收好手机及捡来的钱包等物离开出租车。

  扑朔迷离

  各执一词 到底谁在说谎?

  10月29日晚,王南和罗北碰面不欢而散后,王南向出租车公司和车主投诉了罗北。回家后,王南接到罗北打来的近20个电话,但他没接。

  罗北告诉记者,王南第一次给他打电话,自己没承认捡到钱包,是因遇到过冒领失物的情况,所以当时比较谨慎。罗北说,王南的投诉导致他没车开,断了生活来源。所以,他反复打王南电话,希望讨个说法。“我联系不到他,只好发帖子,希望他看到能回应。”

  11月5日,王南以网友“杰哥w”名义在另一家论坛发帖回应罗北,并公布了两段来自于出租车内的监控视频,试图证明罗北“不冤枉”。

  此后,罗北又先后多次发帖,声称捡到的钱包里只有760余元。“我在寻求法律援助,准备诉诸法律,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罗北说。

  11月9日23时许,记者找到当事洗车工曾西。曾西自称今年64岁,两年多前开始在此洗车。“那天看到车上的包,看了一下里面有钱,具体多少不知道。”曾西说,她以为包是司机的,就还给了司机。司机拿到包后,也拉开检查了。“失主后来问我捡到包没有,我说捡到了,交给司机了。”

  律师说法

  虽争执数额较小 但应查清真相

  宜宾蓝星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罗北为川Q8166E代班驾驶员(罗北自称是正班驾驶员),事发后蓝星出租车公司协助乘客拷贝监控视频,希望乘客可寻求警方查清真相。当地运管部门也责令当事出租车公司进行调查;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已介入前期调查以明确能否立案。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首先,依照常情常理常识及日常经验生活法则判断,乘客故意说包里少了4000元以讹诈别人的概率较小;其次,视频还原虽有两人曾接触现金,但若真是两人中的其中之一所为,罪名却完全不同。

  “出租车是封闭空间,乘客钱包丢失后算是由出租车司机占有,此时洗车工再捡钱包并从里面抽出4000元的话,触犯的是盗窃罪;若是司机捡到钱包后抽出4000元,触犯的则是侵占罪。”郭刚认为,本案中各方争执的4000元虽然数额较小,但由于事关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故公权力机关应在当事人报警后及时立案侦查,发出准确公正和权威之声。

  四川明炬(龙泉驿)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仁根表示:一方面,拾得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失主,失主也享有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将拾得钱物据为己有,不还或少还,属于侵权行为,失主可提起诉讼。当遗失钱物价值较大时,拾得者可能构成侵占罪。

  另一方面,失主的返还请求权,须正当行使,不能滥用,如果故意抬高、虚构遗失物价值,就有敲诈勒索的嫌疑。王仁根称,从本起事件来看,失主和拾得者都在“喊冤”,都想“讨回清白”。那么,钱物在其他地方遗失或被他人侵占的可能性就增大了,这就有赖于运管部门、警方、出租出公司的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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