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速则不达
遇事则想跑
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终究逃不过法律的的五指山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
飞来横祸
老汉深夜被撞身亡
肇事车辆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现场没有任何痕迹线索可寻
办案民警锲而不舍,抽丝剥茧
终于柳暗花明,擒获真凶
6月25日0时42分许,在沂州路与陶然路南100米铁路桥底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力三轮车驾驶人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不见踪影。
当日凌晨5时许,直属一大队接到伤者家属报警后,快速奔赴事故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却未发现其它车辆损坏遗留的物证。通过现场勘查,无法确定这是一起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分管领导卢海波的带领下,事故处理中队专门成立办案组对“6.25”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民警昼夜奋战,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大量的监控录像,经过细致的分析对比后,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逐一核查过往车辆,把嫌疑重点锁定为一辆二轮电动车上,但是夜间监控录像模糊不清,侦查线索走入了“死胡同”。
在事故线索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事故中队民警本着“责任担当,有案必破”的思想,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查和对嫌疑人的追捕,积极与技术部门联系,对案件线索“抽丝剥茧”。有努力就有收获,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嫌疑人的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2018年11月8日,经大队传唤,犯罪嫌疑人诸葛某某在大队办案区对“6.25”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供述,并于当天刑事拘留,至此“6.25”交通肇事逃逸案圆满破获。
肇事逃逸?
逃不掉法律的严惩!
交通肇事逃逸危害极大。 首先,因为肇事逃逸,很可能使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加重了伤情,甚至死亡;其次,如果肇事逃逸案不能得到及时侦破,将使受害人无法得到相应赔偿,这样有损法律的权威性;第三,严重损坏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易对广大交通参与者造成一种潜在的威胁;第四,由于交通肇事逃逸加重了对肇事者本人的处罚,得不偿失、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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