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导盲犬联盟的规定,1%以上的盲人使用导盲犬,可视为导盲犬的普及。但因为导盲犬的训练有严格要求,且费用不菲,而在湖南,导盲犬的数量还以个位计数。
2012年,国家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最新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8年9月30日正式公布,将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导盲犬的规定明确,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餐饮场所、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但是导盲犬除外。严格管理区内饲养普通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扶助犬除外。
对于“导盲犬进公共场所被拒”的现象,有市民认为,导盲犬是盲人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受过专业训练,理应平等和其他人一样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还有市民认为,导盲犬身上应该佩戴专有的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准确快速地识别出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声音
有专家认为,根据法规,各行各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规定,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并提供无障碍服务。例如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残疾人2015年联合会发布的《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携带导盲犬的乘车旅客在进站乘车时应主动出示这些证件: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残疾人证、导盲犬工作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等相关证件。
本报记者曹伟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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