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乘公交被中年男骚扰 向司机求助:叔叔我害怕(2)

2018-11-23 14:08:45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小学生乘公交被中年男骚扰 向司机求助:叔叔我害怕

小学生乘公交被中年男骚扰 向司机求助:叔叔我害怕

事后,女孩的妈妈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小学生乘公交被中年男骚扰 向司机求助:叔叔我害怕

  在感谢信里,这位妈妈情真意切地写到:现在还多人都说世风日下,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管闲事,然而从蒋师傅身上,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化身,感谢蒋师傅在危急时刻保护了我们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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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警方正在对事件进行调查。

  此时,最着急的可能是公交车司机了。昆明公交8车队书记夏静华在接受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采访时,焦急地呼吁大家:

  今后再遇这种事情

  大声喊出来

  一定要当场告诉司机

  大家一定还记得今年8月份同样发生在公交车上的另一起骚扰《“他手在我裙子底下”昆明女子77路上遇“咸猪手”!司机:你喊啊!》,当时受害女生只是将骚扰过程和照片发布到了微博上,事后司机已经疾呼:

  遇上咸猪手请大声喊出来

  其他人请不要做旁观者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孙文杰接受春城晚报(hai-ccwb)记者采访时表示: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第一时间报警,特别是年龄比较小、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孩子,一定要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引起旁人注意,求助他人,保护自己。

  他还说,此类行为,如果情节轻微,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5—15日的行政拘留;如果情节再严重,比如涉及暴力胁迫、涉及儿童,就可以按照刑法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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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编想再提醒一下

  几天前,最高检发布了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对检察机关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办案指导。

  此次发布的骆某猥亵儿童案,虽然骆某是通过网络并非直接的身体接触,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最后仍被认定构成既遂。最终,法院认定骆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小学生乘公交被中年男骚扰 向司机求助:叔叔我害怕

  最高检认定:未直接身体接触亦可构猥亵儿童罪。对儿童实施猥亵犯罪的,即便没有威胁、强迫,也可以构成猥亵儿童犯罪。

  只要行为人主观上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侵害了特定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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