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张花园社区即将启动征收 补偿标准公布!

2018-11-25 20:29:42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为加快菏泽市城市经济发展的的需要,拟征收张花园社区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分局会同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拟定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

  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张花园社区土地位于郭楼东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桂陵路以东,大学路以南,征收土地面积200.0805亩,其中:农用地71.157亩(耕地44.1345亩、林地24.6015亩、农村道路2.421亩).建设用地128.9235亩(全部为居民点)。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菏泽市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一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9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380.555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每亩1万元包干方式补偿予以补偿,共计补偿总额71.157万元。

  (三)本次征收涉及的工矿企业及地面建筑物政府依法没收,不涉及补偿安置。

  (四)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社区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451.7125万元,由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拨付到社区账户,由社区经济组织按照社区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