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养犬管理条例落实难:处罚力度小执法成本高(2)

2018-12-11 09:44:28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支振锋说,由于执法部门不统一或没有养犬管理的专责机关,导致养犬管理在有些执法部门成为边缘业务,甚至连专门执法人员和经费保障配备都难以切实到位。再加上养犬管理问题多发、事务细碎、易于成为矛盾冲突点和社会敏感点,养犬管理执法往往吃力不讨好,这就导致有些执法部门执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

  加强立法、创新管理、社会共治

  养犬治理难题,究竟如何破解?针对这一问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市民群众提出了不少建议。

  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层面,支振锋认为,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法律,也没有统一的养犬管理部门和顶层政策设计,各地自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位阶较低,能够规定的处理手段有限,无法适应养犬管理问题多发的需要。

  “基于当前养犬问题多发、成为基层治理矛盾多发点的情况,建议统一出台行政法规,统一执法部门和执法管理机制,改善基层治理。”支振锋说。

  李丹阳认为,具体而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应平衡养犬者和不养犬者之间的关系,既体现不养犬者的意愿,也尊重养犬者的需要,可以吸纳养犬人士和机构参与法律法规制定;针对不同犬种要更细化,尽量避免一刀切的情况;法律法规应推动提升养犬者素养,使之能更多地自我约束;此外,要建立相关制度,而不只是运动式治理。

  在法律法规的落实层面,各地为了推进养犬管理,也在不断创新做法、提升水平。

  在长沙,养犬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是新出台的养犬管理条例的一个亮点。该系统致力于实现犬只管理信息的录入和共享,“每只犬既有皮下芯片,也有智能犬牌。”林磊介绍,智能犬牌可实现在数十米内便捷读取犬只信息。管理部门一旦发现养犬者没有依法养犬,便可录入系统,发现走失或遭遗弃的犬只,也能迅速调取信息找到犬主。在广州,为促进市民文明养犬,警方拟向已办理养犬登记的市民免费发放文明养犬“四件宝”,包括一条犬绳、一个可抽取垃圾袋的拾便器、一个标志牌、一个防止犬只吠叫咬人的口罩。

  养犬管理不仅需要法治力量,还需要更多主体的参与。李丹阳认为,要将养犬视为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设计系统的治理机制。“需要所有与城市养犬问题有关的利益主体参与,包括政府、养犬者、动物保护组织、社区管理者、宠物店、该议题的关注者等。”他建议,可由政府负责治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养犬者、动物保护组织等负责具体事宜。

  “建议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激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参与到协助执法部门进行养犬管理的工作中来。”支振锋说。

  此外,很多市民表示,养犬人也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出门遛狗,我一定会带着纸巾”,上海市民曹师傅养了一条黑色泰迪犬,对养犬管理条例很熟悉,在他看来,条例里的规定,如拴绳、保持卫生等,应该是养狗人最基本的素质。“没有这种素质,就不应该养狗。”

  “养犬管理条例约束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但养犬者素质的全面提高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林磊说。

  (本系列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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