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反杀案”二审延后开庭 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2)

2018-12-11 11:49:35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江苏昆山“反杀案”之后,司法界对于正当防卫等系列法条进行了很多探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此前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分析,《刑法》第20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有两个基本核心点。“一个就是防卫的前提,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当然就不存在防卫。第二个防卫的限度,要求是没有超过合理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这是限度性、合法性的条件。”特别是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特殊防卫或无过当防卫。王某的辩护律师徐昕认为,陕西的这起案件中,存在类似的情况界定的问题:

  “王某的这样一种受别人现实的、紧迫的侵害的这样一个情况下,你能怎么办?你实施的这样一个防卫的行为,如何来精确计算它的一种这个量度?就是你要说它不是正当防卫,是防卫过当,究竟它怎么样才是合适的呢?”

  根据陕西省高院的通报,法院将会对该起案件的庭审进行直播,被称为陕西版“反杀案”的这起“王某故意伤害”案,最终如何认定?我们等待司法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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