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滴滴打车去机场出车祸,向滴滴索赔10万获法院支持(2)

2018-12-11 16:52:44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且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被告滴滴公司作为本案事故网约车的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对原告剩余部分损失10万余元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被告郑州某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被挂靠人、被告高某作为肇事车辆的挂靠人,明知该车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即投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诉判决。

  【说法】

  主审法官随后提醒: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约车以其方便快捷、乘车环境等特点日益受到民众青睐,随之而来的,则是网约车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进而产生纠纷的与日俱增。目前网约车主要有顺丰车、专车(已与快车合并)等模式经营模式,而根据平台抽成和信息提供模式等的不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平台、挂靠公司及驾驶人等的责任划分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当区分情形对待。

  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私家车注册变更为网约车后,如果没能及时履行,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补缴相应保险费用的,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被判不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就是此种情形。

  为此他提醒广大车主,如确定将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运营,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变更相应险种,否则可能会面临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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