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那时在部队当兵,同乡战友的新婚妻子来队,邀请我去赴宴,一如参加喜宴一样,几个同乡战友间推杯换盏,喝的正酣。酒过三巡,借着酒劲,有个战友便乘兴提出补上“闹洞房”,大家都嘻哈着一齐响应,酒也就不喝了,把新娘子推搡着坐到刚刚组合起来的混床上,刚刚提议“闹洞房的战友迅速搂起新娘子,让我和其他几个战友抓住新娘子手的,按着新娘子脚的,让新娘子不得动弹。我可从未参与这样的闹洞房,加之在部队几年受正统军事教育的影响,还没等新娘子脸红自己就脸红了,倒是那个提议闹洞房的战友落落大方,并且闹洞房有方,我看着都有点出格。他摁着新娘子说是“摁电铃”,让新娘子发出“叮铃铃”的电铃声,一时发不出这声音,就拧新娘子的大腿,把个新娘子闹得也是连连求饶,新郎在一旁看着无奈,直到新娘子累得筋疲力尽了,这才宣告“闹洞房”结束。这次虽是小范围的“闹洞房”,却让我大开了眼界。
把妻子借给朋友泻火1 5 把新婚妻子雅婷借给朋友
现如今的闹洞房更盛行了,可谓五花八门,花样繁多,出现了“疯闹”、“闹过了”的现象,有的侮辱了新郎、新娘的人格,甚而侮辱了伴娘的人格,有的伤害了当事人的身体,甚至生命,各大媒体常常报道因“闹洞房”而丢了性命的,这都是万万不应该的。
“闹洞房”,是历史传承的婚庆热闹形式,是每个新婚男女必经的一步。所以,“闹洞房”既应热闹有趣,闹出风采,又要不失大体,适可而止。那种过了头的“闹洞房”现象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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