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医疗骗保利益链:诊断是假的,病人是演的(3)

2018-12-03 08:12:10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黄华波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谈到此类骗保行为的三个特点及带来的监管难题:一是隐蔽性比较强,“它整个是全链条都是造假,我们的智能监控很难捕捉出来,很难发现它”;

  二是额度比较小,机构比较分散,内部管理不规范,“每次的额度等等各种原因可能都没有达到我们处罚的标准”;

  三是在此类骗保操作中,医患双方利益一致,常结成利益共同体,“所以很难通过我们的第三方去发现他们的一些问题”。

  在国家医保局成立之前,医保基金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部门和部门间互不隶属,彼此间交流不足,常出现互相推卸和扯皮的情况,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保监管的难度。

  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频发的骗保事件,反映了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类行为惩戒力度不够,相关不良医疗机构违法成本低。长期关注医保领域的专家李玲与廖新波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应加大对当前医保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

  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并未出台相应的法律对骗保行为进行约束。

  直至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其中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的公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玲表示,《社会保险法》中的罚款规定,对骗保者而言或许不过是“毛毛雨”,倘若个人一旦被发现骗保行为就失去参保资格,可能对个人的威慑力会比较大。

  廖新波则认为,要从严依法处理所有骗保行为。另外,要改变过去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的、不合理的报销制度,鼓励民众在社区看病。

  另有不少学者建言,在医保基金监管与审核领域,应加强先进的信息系统建设。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在接受《经济观察报》采访时表示,医保基金的人工审核方式,会造成监管上的诸多缺陷。她认为,医保基金需要下沉,但又缺乏智能监管。随着计算机程序的升级优化、诊疗路径和用药知识库等的建立,智能的审核系统将提升医保监管的能力。

  11月21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监管组牵头人黄华波表示,基金监管急在治标,重在治本。

  沈阳骗保事件曝光后,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药监局等部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行动,一直持续至明年1月。

  沈阳市人社局副局长杨顺昌表示,下一步,沈阳将成立五个专项行动组,人社、卫计、公安、审计、药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医疗监管。“另外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强化退出机制,对不法的医院提早发现退出医保”。

  “我们的监管确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我们的医保监管要能够长出牙齿来。”黄华波说。

  (《中国新闻周刊》2018年第45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编辑:于晓】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国内新闻

>相关新闻:

  • ·国家医保局:医药机构欺诈骗保将被解除定点协议
    ·国家医保局将“回头看”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沈阳骗保案暴漏洞 如何堵住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国家医保局向地方交办228例欺诈骗保线索
  • >国内新闻精选: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

    阅读推荐

    热门图片 专题图片 军事图库

    花豹下水捞鱼怒目圆睁

    240万年前工具

    武汉涨渡湖湿美如画

    地球实验室对公众开放

    "监狱"内享受减压生活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一周图趣

    欧洲野生动物摄影师奖

    新闻排行

    热点视频 趣闻八卦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 2018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共3页: 上一页12

  • 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