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碳九泄漏:六天所发通报信息前后不一致 避重就轻(2)

2018-11-10 11:48:29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每日人物王冲冲报道

11月8日晚间,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泉州市政府相继发布通报,公布详细检测数据、明确泄露物,以及医院接诊人数。

此时,距福建东港石化6.97吨碳九泄漏事件发生,已过去5天。

通报来得太晚。自11月4日事发当晚,泉州区环保局发布“清理基本完成,水质空气质量达标”的通报后,就消声了。而在“通报”之外的社交媒体和报端,关切的是污染物的扩散、就诊住院的村民、戴口罩上学的孩子、中毒的消防人员以及环保局大楼监测点处喷射的高压水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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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肖厝小学学生戴口罩上课

目前东港碳九泄露事件仍未平息。但就目前而言,政府处理危机的信息公开,像一台艰涩运转的机器。从4日区环保局200多字通报,6日区环保局和农林水局对外界避重就轻的回复,到7日中午的“统一由区委宣传部回应”,再到8日泉州市政府2000字首次明确泄漏物、公开详细检测数据的详细通报。

如何更及时有效地回应公众关切,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所有的追问,只为了一个真相。如澎湃评论所言,“看得见的油污可以吸附,而看不见的,会长久留在人们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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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九泄漏后,当地民众戴着口罩

政府通报前后信息不一致,“真话不全说”

碳九泄漏事发后,泉港区政府关于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先后不一致。

事发2天后,直到第4份通报,泉港区政府才在区广播电台公布水质监测结果: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均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养殖水质要求。

6日,泉港区农林水局相关工作人员向每日人物介绍,水质监测范围已由原来的4个点扩大到7个点,其中两个监测点在泄漏周围的养殖区附近。7个监测点均显示水质达到养殖标准。

但8日夜间泉港区政府新闻办通报监测点数据显示,6日肖厝养殖区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仅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东港石化码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仅符合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8日,肖厝码头水质监测点,石油类含量仍仅符合第三类海水水质。

9日,每日人物了解到,碳九污染物目前已扩散到柯厝村。此前一天,沙格村亦发现有碳九污染物。截至发稿前,未有对于柯厝村和沙格村的污染清理和水质监测的相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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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前后通报对比图

除了水质监测结果的前后不一致,空气监测结果也存在避重就轻的问题。

从4日到8日,泉州区环保局只公布过上西村空气监测点数据,直到8日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才公布了肖厝村、峰前村的空气监测数据。其中,4日肖厝村与峰前村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区环保局当日公布数据,肖厝村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上西村2倍。

此外,4日区环保局以上西村16时空气数据(0.429mg/m3)作为当日整体空气状况。但在12时和15时,上西村空气数据分别为14.9mg/m3和4.929mg/m3,是当日公布值的35倍和11倍,且均超过企业厂界标准(4mg/m3)。

由此可见,在省生态环境厅公布详细数据前,区环保局仅挑选“情况总体最好”的上西村中的“最低数值”,作为代表性空气状况,对外公布。可谓是“真话不全说”,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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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监测前后对比图

此外,在4日和8日通报中,区环保局均以企业厂界标准作为空气状况衡量标准,而省生态环境厅也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限值化学有害因素》衡量空气中萘、苯乙烯浓度。

然而,把工厂内允许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同于生活环境允许的浓度,并不合适。工业领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是以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接触频率为标准计算的平均容许浓度限值,对象是成年人。但当危害物质存在于生活环境中,村民一天24小时,一周7天都在接触,婴幼儿也暴露在这个环境中。

据自媒体“C计划”分析,如果用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作为标准,那么Tvoc(总和挥发性有机物)不能超过0.6mg/m3,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在一般通风的情况下检测,而是要先把门窗密闭12个小时再检测。

所以,在泉港区通风环境下,上西村和肖厝村分别14.9mg/m3、0.9756mg/m3的空气监测值,明显超过了健康标准。

此外,4日晚泉州区环保局用高压水枪喷办公楼,疑似为降低附近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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