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临近海浪河,有采砂的便利。庞敬敏说,2011年,陈志伟找到他,说想要在此开办一家采砂场。陈志伟之所以联系他,是因为他曾干过砂场,另外,他和陈志伟的儿子当时是朋友。
庞敬敏说,当时,双方有口头协议,陈志伟等人占用庞家的部分地块,做运输通道。条件是,给庞敬敏不低于10%的股份,并帮助办理土地使用证及一处库房的房产证。“之后,陈志伟完全违背约定,不仅把河里采的沙子、机器设备堆放到耕地上。为了采砂,还将800多棵树砍伐,将土地挖成大坑,现在被破坏的耕地,已经没有办法再耕种。”
庞敬敏称,当年,采砂场开始经营前夕,他被陈志伟踢出局,并未参与其中的经营。他还告诉新京报记者说,他并不知道陈志伟等人会破坏耕地,直到2015年才发现,所以那时才开始举报。
但与陈志伟关系亲近的人士对此提出不同的说法。他说,当时,庞敬敏主动找到陈志伟的儿子,提出合伙开砂场的想法。庞敬敏不仅知道采砂场会破坏耕地,还深度参与了采砂场的经营。对于庞敬敏母子的举报,该名人士解释称,由于陈志伟是公职人员,他们掌握了这些“黑料”后,想以此讹钱。
据庞敬敏介绍,2015年5月,他们家属向海林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举报此事后,陈志伟让其儿子与手下董兵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将砂场转包给董兵,日期提前签在2012年4月13日,意在让董兵做“替罪羊”。但是,卢家村村支书胡克清对此予以否认,他说,并不存在虚构日期的情况。
2015年10月9日,海林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答复王月颖称,董兵并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属非法占用土地、无证采矿,涉嫌违法。
王月颖称,此案移交到公安机关后,国土资源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说明,称无法确定非法采矿的具体数量。对于砍伐树木的问题,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现场已成为水坑,无直接证据证明树木被毁坏。
2015年10月13日,董兵向海林市公安局投案。2016年8月16日,海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董兵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法定程序审批,非法占用农用地堆放砂石,造成49.36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严重损坏,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先将砂场转给董兵,让董兵顶罪,再通过运作,使董兵的重罪变轻罪。在王月颖看来,这均是陈志伟的把戏。
她曾举报时任海林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局长石晓波,称其策划、故意出伪证为陈志伟、董兵脱罪。此次黑龙江省纪委的通报中也提到,2012年至2014年,石晓波发现陈志伟的砂场从事非法采砂活动,但未依法对其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制止和立案查处,致使陈志伟非法采砂、破坏耕地行为持续发生,获取巨额利益。
除了石晓波外,陈志伟还得到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庇护。上述通报称,2014年,经卫星图片核查后,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晔明知陈志伟经营的砂场存在非法采砂行为,但未责成国土执法监察局立案查处,并为逃避追责认定该砂场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陈志伟非法采砂获利700余万元。
此外,记者通过交叉信源核实,陈志伟被抓后,董兵接受警方讯问时翻供称,上述事件均为陈志伟指使。
11月12日,庞敬敏家承包的耕地,已经被破坏,上面堆放着沙子和挖沙设备。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
陈家的商业版图
成为国家正式干部后,陈志伟在海林市铺开了家族的商业版图。庞敬敏提到,陈志伟的多名亲属在司法机关任职,其实际控制、经营的产业,遍布海林市。
庞敬敏称,董兵是陈志伟的“大管家”,是陈志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执行者。亲近陈志伟的人告诉新京报记者,陈志伟和董兵私交确实不错,但两者是否有利益方面的交换,他并不清楚。
庞敬敏称,陈志伟转移到董兵名下的财产有:海林市一处约5000平方米的“九龙婚纱影楼”;约3000平方米的“金太阳洗浴中心”;还有通过放高利贷获取巨额利润的“九龙典当有限公司”。
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海林市九龙典当有限公司注册日期是2005年8月23日,注册资金为1000万。
2015年10月19日以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过多次变更,陈志伟的父亲陈富清、妻子陈珊珊陆续退出,如今的法定代表人为于良杰。但是股权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仍为认缴400万元的陈富清和认缴200万元的陈珊珊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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