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被污水“缠绕”:农作物受损 村民得“怪病”(3)

2018-11-02 11:02:11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为了解决饮用水的问题,村民们曾多次去焦化厂交涉,但连大门都进不去,更别提能得到焦化厂的回应。虽然明知焦化厂和钢厂天天排污,但村民们的抗议总是小规模的,有些村民胆小,不敢出头。

   唯一一次交涉成功的,还是因麦田大面积受损,村民才获得了赔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获得的一份加盖有钢厂和焦化厂印章、落款为2015年3月的文件中显示,2014年12月,村民用钢厂和焦化厂排出的废水浇灌麦田,造成粪堆赵村324.85亩小麦不同程度受损。因此,焦化厂和钢厂赔偿了村民20万元。

   拿到赔偿款的村民宋明(化名)说:“(受损)轻一点的,一亩地赔300块钱,重一点的,一亩地赔五六百块钱”。村民们按照土地受损的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类别分配这20万元赔偿款。

   该文件还提到,在2015年12月之前,钢厂和焦化厂所排放的废水进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所排废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但工厂并没有履行这个约定,污染仍在继续。村民回忆,那时候从高速公路朝粪堆赵村望去,看到的都是荒地。

   这彻底激怒了村民们。

   2015年10月,村民们自发组织群访,每户家庭派一位代表,一起到汝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汝州市环保局”)反映情况。他们提供了蹲守在排污口所拍摄的视频和照片,也提供了排污水和井水的样本,希望汝州市环保局能检测水质。

   村民听说,在市环保局的干涉下,焦化厂建了相应的污水循环装置,将污水循环利用。

   但好景不长,村民们很快发现,焦化厂和钢厂只是改变了排污的时间和频率:从天天排污改为雨天排污,从日夜排污改为下半夜排污。他们推测,污水循环利用后积累到一定程度,工厂会趁着雨天一次性把积累在废水池的污水通过排污口漫进环绕村庄的流水沟里,渗入地下。

   由于排污变得隐秘,村民难以摸清如今工厂排污的周期性和固定频率。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也就是说,即使排污不再频繁,焦化厂和钢厂向水沟排放污水的行为也存在问题。

   2018年10月23日,根据村民提供的电话,记者以村民的身份联系了市环保局负责接访工作的陈姓负责人。对于焦化厂雨天排放污水一事,该负责人说“那个厂(天瑞焦化厂)原则上污水不外排”,接着否认了污水外排这一情况,并介绍雨水外排有特定管网。

   这类说法,宋明也听过多次。他曾经对证明水被污染一事信心十足。他看着被过滤后全是黑色物质的井水,指着大片烧死的地,一字一字地说:“这难道不是最直观的证据吗?”

   但市环保局的回应屡次让他和其他村民犯难,在他印象中,除了口头上告诉村民们水质没有问题,井水可以饮用之外,环保局没有出示检测报告或公告检测结果。也曾经有好几次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自来水管道,但之后再没了动静。

   由于市环保局没有公布水质检测情况,村民们并不清楚现在的井水水质究竟有没有得到改善,改善了多少。但村民们普遍感觉,如今的水质比群访前好了一些。

   “后来我们明白了,环保局说你没污染就是没污染,一切由它说了算。”宋明说。

   对于村民关心的水质检测报告结果,市环保局陈姓负责人回应说,环保局定期会对焦化厂进行每月一次的检测,可以通过查看近几个月的水质检测报告,确认是否存在超标情况。

   该负责人强调,企业如果违法超标排放,环保局将坚决对其处罚并立案,“叫他整改,如果不整改就关停”。

   将粪堆赵村的饮用水定义为“合格”的不只是汝州市环保局。

   2017年12月28日,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开具一份《汝州市汝南街道粪堆赵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证明材料》,其结论写道:“通过检测,(该村饮用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通过以上措施粪堆赵村实现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除了水污染,粪堆赵村的村民们对村庄目前的发展特别满意:以前脏乱差,现在有了垃圾分类,生活条件也好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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