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昨天(2日)上午,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引发事故的原因令所有人大感意外: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乘客与司机发生了激烈争执升级为互殴最终导致车辆失控。
事情回到10月28日,当天凌晨5点,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从家中出发上班,上车以后,车辆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在早上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需要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但刘某并没有听从指示。当车继续行驶后不久,刘某发现车辆已经驶过自己的目的地站,强行要求下车,被司机拒绝后,与司机产生争执,随后用手机击打司机头部,导致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从警方公布的视频可以看到,10月28日早上10时8分51秒,司机冉某在一番激烈打斗后,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车内记录画面截图
事件发生后,警方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进行了调查,排除了冉某精神状况异常的可能,同时,事发时天气晴朗,道路状况和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过鉴定,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11月2日上午,重庆市官方通报了对此次公交车坠江的责任认定,重庆市万州区委外宣办主任邓鸿雁表示:“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事故的原因令人意外,警方是如何确定原因的呢?据警方介绍,事故发生以后,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调查取证,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公安机关通过恢复车辆行车记录仪调取内部监控,还原事发当时的详细情况。
“抢夺方向盘”并不少见 乘客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实上,因为司乘纠纷抢夺方向盘引发的事故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中国之声记者汇总了几起典型事故,件件都让令人心痛。
此次事故中的重庆万州22路公交近年来就曾发生过司乘纠纷。2015年12月,一名老年乘客乘坐22路公交车。因坐过站与司机发生争执,便动手拉动车辆的方向盘,导致车辆冲向人行道,多人受伤。事后,这名乘客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而就在此次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发生的后一天,北京也发生一起司乘纠纷。乘客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导致车辆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剐蹭。目前, 该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乘客邓某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
2016年3月,一辆河南牌照大客车在安徽省萧县境内失控撞断防撞护栏,翻到路边沟里,造成6人遇难,34人受伤,该事故系一名车上乘客突然抢夺方向盘所致。事后,乘客问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11月,苏州一日游的一名导游因为不满游客无人购物,与游客在车上发生争执,并要求驾驶员停车未果,后强行抢夺行驶中的大客车方向盘,致使大客车撞上高速路护栏。该导游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8年4月,在一辆由衡阳驶往长沙的大客车上,一男子要求司机在高速路上停车,并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危机之际,一名乘客挺身而出,一脚将男子踹飞。客车司机也牢牢控制住方向剧。最终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警方处理。
通过梳理我们不难发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为了此类案件中的高频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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