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由河北省高院复查之后,聂案停滞不前。2006年,邯郸市中院在广平县一审开庭审理王书金案,但起诉书只字未提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休庭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去了广平县公安局,第一次见到郑成月。
她满腹疑惑:“郑局长,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妈,我直言告诉你,聂树斌不是凶手!”郑成月答复,“你要永远相信共和国的法律。作为一个公安局长、共产党员,不管哪个领导来调查,只要我脑袋长在这儿,我就会说实话!”
此后,虽然媒体持续报道,聂树斌案申诉仍无进展。2007年3月,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而王书金则提出上诉,坚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其所为。
2013年6月,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出现中国司法史上罕见的一幕:检方力证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非王书金所为,而辩护方则力证王书金就是真凶。2013年9月,河北高院裁定对玉米地案不予认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王书金案进入最高法院死刑核准阶段,悬而无果。
聂树斌案则峰回路转。2014年底,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在经历漫长复查后,最高法院决定提审。经过再审,最高法院于2016年12月2日作出改判,庄严宣告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无罪之后,王书金案该如何处理?王书金到底是不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真凶,司法部门如何认定?网上至今纷争未了
有个别人士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中,王书金不是杀害被害人康某某的凶手,其供述的“奸尸说”更符合证据和逻辑,真相很可能是康某某被他人杀死后被王书金撞上。
这一次,郑成月病重的新闻刷屏后,上述说法再次涌现。
对于“奸尸说”,郑成月认为不足采信,王书金供述奸尸的笔录日期是2012年3月8日,发生在二审期间,距王书金落网已过去7年,可信度差,“而王书金2005年的最初供述,都是在完全无压力的情况下作出的,且有审讯录像为证。”此外,“奸尸说”笔录的讯问形式也不符合程序,三名讯问人来自河北高院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且涉嫌刑讯逼供,就此,郑成月曾向有关部门递交控告状。
在“奸尸说”去年出现之时,代理聂树斌案的李树亭曾写长文驳斥。
李树亭认为,断定王书金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真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王书金对具有排他性的现场遗留的受害人一串钥匙的供述,是聂树斌从未供述过,也是凭空想象不出来的。”
至于最高法院至今未核准王书金的死刑,李树亭认为:王书金供述的几起强奸杀人案件,虽然明确供述了作案过程,并且准确地指认了强奸杀人的地点,公安机关也起获了相应的遗体或遗骸。但是,这些只是王书金的供述,缺乏其他的直接物证,比如王书金的体液或者现场遗留的王书金的个人物品佐证,也就是说,直接的物证并不完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未核准王书金死刑,也是遵循“疑罪从无”的另一种表现方式。
妻子张志英为郑成月捶背
赋闲、谋生和重病
对于王书金的处理,在司法上是“慎刑”的体现,但对郑成月而言,王书金没有被认定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真凶,意味着这个案子办得不彻底——说了真话,实事求是办案,却没得到组织的肯定。
在遭遇王书金案之前,郑成月有着光彩的履历。1978年起,他在新疆塔城当过3年的侦察兵,获得过神枪手等多项荣誉称号。退伍回到广平县后,他在银行保卫科工作过。1993年,他参加成人考试,1995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大专班毕业,同年进入公安队伍。他曾在1年内破案300余起,只身力擒8名持枪歹徒,由于业务突出,很快晋升为公安局副局长。
“一案两凶”的出现,让郑成月的仕途发生转折。“我办过一个案子,有个女警察(后来已去世)诈骗判了刑,这个人诬告我,说我接受贿赂。后来有省领导签字,以此为由头,由省纪委牵头,几个部门联合对我进行调查。查过一次没问题,又查了一遍,后来没有下文。2009年,我49岁(档案年龄51岁)时提前离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不算退休,工资照发,但是不安排事干。”
郑成月就此成了一个“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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