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探望赵虹的当地朋友陈杰去跟拿兰星沟通。“签字的时候,我是见证,白底黑字的协议,我一点把握都没有。”他有点无语,“我就跟拿兰星说,你看他都要家破人亡了,你既然不给他做辩护了,钱全部拿走也不妥,多少退回一点给他。”拿兰星表示,只能退还2000美元。“我就跟拿兰星说,他们新请律师,律师费是1万(马币),你还给他1万五(折合美元约3500多)好不好?”拿兰星考虑了五分钟,同意了这个方案。
背负着同样的罪名,姜丽和赵虹在监牢内结识。两人最后一次见面时,姜丽觉得赵虹有些低落, “她觉得亏欠父母太多,也提过很累、不想再上诉一类的话。”随后,赵虹被换到了死刑犯专门的牢房里,姜丽则在上庭前,把所有的个人用品都分给了还在监狱里的中国姑娘们,她再也不想跨进加影监狱一步,法官的法槌敲响之后,她就随家人离开,什么也不想要了。
姜丽和赵虹同样被指控运毒,介绍她们前往马来西亚的,也是同一名外籍男子,但两人在庭审上的命运,却大相径庭。
对此,陈俊宏律师告诉记者,两人案件比较显著的差异在于,姜丽提供了翔实的信息和照片,来佐证自己是被人利用的,而在赵虹的案件中,缺乏此类证据。之前,曾有证据被前律师比做“双刃剑”,陈俊宏称,他从赵虹那里探得消息,前律师并未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庭。
陈俊宏表示,依照马来西亚法律,利益是归于被告的,基于此条件,如果一审赢了,后面上诉赢面会更大,现在赵虹这种情况,再上诉时,就只能从一审中寻找技术错漏,“可能法官在审讯过程中,有漏看某个要点;或是之前我们有案例,翻译员给被告做的翻译并没太尽责等。”
逃离大马
本来,按照流程,姜丽在解开手铐之后,应该由移民局的人带走,再去法官领取报告,经过一系列流程后被遣送出境。但前两次被移送回监狱的经历让她们不敢相信移民局,这一次,姜华选择直接带姐姐走。
走出法庭后,在法院办理手续的空档,姜华拦住了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一千块,她领走了姐姐姜丽,直奔中国大使馆。
此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曾派人去加影监狱探视过服刑的中国籍人员,但对于姜丽这种情况,也未有太多经验。22日下午,大使馆与国内取得联系,先要跟姜丽所在的省份去核实她的身份,核实之后,给她出了一个临时护照,此时,已是24日周三的上午了。
但她们并不能直接订机票回国。姜华以为,找大使馆可以绕过马来西亚海关,实际上,该走得流程一步都不能少。周三下午,她们开始在马来西亚各个部门走流程。
先到移民局调取姜丽的个人资料盖章,再去请海关出示文件。海关盖章需要最高法院的正式释放文件,于是他们又折返法院去盖章签文件。由于姜丽证件过期,又去警察局办理证件丢失的证明,然后去安检部门核实盖章。
最后一个步骤是订机票。姐妹二人订了10月26日机票。为了避免办不完手续,专门定了晚上七点的飞机。“中间各种出问题,直到下午四点,我们还在移民局。”姜华回忆,而从移民局去往机场,还需要半个多小时。最后,她们几乎卡着点登机。
“所以其实塞钱也好,跑也好,基本是没可能的。”陈俊宏说。从姜丽一审时,他就提醒她,即使无罪也要被移民厅带走再次上诉,这个过程无可避免。“我就跟他们说,别浪费钱,终审肯定会放的。”至于那些声称给钱就可以疏通关系直接放人,“都是骗人的。”
走了很多冤枉路的赵虹,如今只能期盼陈俊宏能给她带来一个不一样的结局。陈俊宏表示,还是有希望。马来西亚的废除死刑讨论已久,“上诉的过程现在就可以走,废死最迟可能1月就通过了,就现在局势看来,废死势在必行。”
至少,赵虹或许可以避开死刑的结局,但无论如何,她的青春,都折损在加影监狱的高墙内,再也回不来了。
(文中姜丽、赵虹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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