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戒尺还给老师”!这所小学要惩治“熊孩子”了(2)

2018-11-24 17:38:57作者:偶酷网来源:偶酷网整理

  局小在讨论稿中表示,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包括了教育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有序性原则。这些原则要求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戒,而不是为了惩。实施教育惩戒时要谨慎,要保证方式手段的人性化,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与此同时,惩戒应该就事论事,惩戒学生做错的事,要把人和事区分。犯错接受惩戒,但不能因此被贴上标签。在这一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意义和方式;其次惩戒必须在基于事实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进行,以保证被惩戒学生对惩戒的认可和接纳。同时,要使家长清晰并认同惩戒的意义与方式,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实施过程中,教师必须基于学生犯错的程度和次数给予不同的惩戒,不能越级,要让学生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据介绍,按照计划,未来将把该校的惩戒制度提前告知学生,并与学生制订《班级惩戒规范》。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并告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实施相应的惩戒。学生再次犯错,提高相应的惩戒方式。

  7种情形面临惩戒 实施方法共有8种

 

  讨论稿上,教育惩戒的实施对象包括7种情形:

  1.经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

  2.经常不能达成局小学生日常作息规范;

  3.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

  4.经常怂恿他人犯错,并借助谎言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

  5.经常出现暴力倾向,伤害班级同伴;

  6.经常不经过他人同意,随便取用他人的东西;

  7.其他(经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委员会讨论认可)。

  此次讨论的教育惩戒的实施方式共有8种:

  1.批评:直接用言语指出学生的错误,让其明白自己的错处,并产生愧疚。先进行单独面批,若没有效果,可以选择合适的范围进行公开批评,让同伴一起指出他的错误。

  2.加倍劳动:将自己力所能及应完成的学业任务和劳动任务完成,并加做一次,然后与学生约定再犯错,如何翻倍。根据反复犯错的情况,不断提高之前约定的相应的倍数,最高不超过5倍。

  3.取消部分特权:取消的特权应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如不能评先,不能参与午间活动等。

  4.没收:没收与违规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如手机、不利学习的课外书、玩具等。

  5.静坐:放学后将学生留下在自己的座位上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与老师进行反思后的交流。

  6. 诵读:诵读与错误行为相关的经典语录,并进行强制抄写和背诵。

  7.隔离:将无法与伙伴友好相处,或经常影响集体生活的学生从集体环境中抽离出来,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在独立的情境下学习一些时间。

  8.陪读:请学生的父母到校陪读,帮助老师共同督促学生的表现。

  校方:把“戒尺”还给老师!

   局前街小学的历史已逾百年,“那个年代的老师,手里是有戒尺的。” 校长李伟平表示,这次学校酝酿推出惩戒制度,是为了把对学生的惩戒权还给老师,同时也规范老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

  副校长许嫣娜表示,一些熊孩子的行为已经不能用“不小心”、“还不懂事”解释,不能用“闹着玩”、“小恶作剧”开脱。

  “如果一个孩子在课堂上故意大喊大叫,目的就是单纯的扰乱课堂秩序,这个时候难道要去对他创出的捣乱方法进行赏识教育吗?” 李伟平校长毫不讳言,近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遭到各方挞伐,“教育惩戒”也遭到殃及,成了禁区,赏识和鼓励仿佛成了教育界唯一的灵丹妙药。“‘赏识教育’只是众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种,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人人适用。”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郭靖宇 通讯员:曹奕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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