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级头目’不知道上线的真名,一段时间案件僵持住了,后来,我们在他的支付软件上找到了线索。”该民警说,他发现,一条支付记录上的数字是2900的倍数。
敏感的民警顺藤摸瓜,果然,对方是以往传销案件中难以查获的“一级头目”。
嫌疑人陆续归案。陈明霞那时已离开组织,回到正常生活,而有的人在邱某死亡之后躲到外地避风头,见到廊坊民警,反而舒了一口气:“你们终于来了。”
办案检察官对记者分析,与以往案件的显著不同,在于此次案件起诉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罪名要求嫌疑人至少是“三级头目”,且组织包含30名以上的成员。
“怎么证明有30名以上的成员?得有相关证人证言,并且能和相关书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检察官表示,但是,一些传销成员反侦查能力强,而且人员流动大,有时很难确认彼此真实身份。一旦出事,他们常会先躲到小树林,这给取证、讯问都带来困难。
检察官说,这次,安次区相关部门工作力度很大,最后以涉嫌该罪起诉,“确实是一个突破”。
多部门综合治理
2018年12月4日,安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山斌林、吴百有、潘明明、陈明霞于2014年年初至2017年3月在安次区杨税务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3项罪名。
其中,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在定罪方面均无异议,陈明霞等人的律师则提出当事人有受人引诱欺骗、已脱离组织等情节,建议量刑时予以考虑。
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磊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以往传销案件的被告人多是组织的低层人员,多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高级别成员很少,而该案的证据达到了相关定罪标准。
案件一审告一段落,不过,在安次区政法委有关负责人看来,这离最理想的局面仍差“最后一公里”。
为了解救受骗大学生,这名负责人曾亲赴“打传”前线。他与受骗者谈了一晚上,第二天,一部分大学生才联系了家里,有的则推称老家村里没电话,“本来最理想的局面,是解救时所有人都能有家里联系他们,把他们接回家”。
最终,家里能接的毕业生,接回去了;不能接的,受骗者自己买票回家了;实在没钱,安次区打击传销办公室先出钱买了车票,再把时间、车次告诉对方家里。
一些受骗大学生不愿回家的理由,令人唏嘘:有的人沉沦于男女混住,不愿回归正常生活;有的人家境贫寒,2900元对其分量很重,总是不甘心;有的人做着发财梦,想继续坑害别人。前述负责人将此问题总结为“打而不散,遣而不返”。
每当这时,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传中队队长武斌常跟受骗者谈心,“我跟他们说,你去打工,能赚三四千元,你在这待一个月,反而要掏钱,吃的还很脏,十几个人住一个屋子,甚至不让你出去。如果正常打工,肯定不会被限制自由”。
“人不可能一夜暴富。”武斌说,谈心基本是“一对一”进行,否则人一多,受骗者就可能听不进去。一个窝点十几人,有时上午解救,要到下午或晚上才能挨个谈完。
今年的情况已好了不少。多名受访人士回忆,过去,一些受骗者认为解救人员是“砸了他的生意”,甚至说解救人员才是骗子,有的受骗者则嘴上说不做了,也看着他上火车了,但半路却又折返回来。
事实上,面对传销,安次区已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玉江介绍,该区抽调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力量,成立了一只专门的打传队伍,并组织小区、村庄进行反传销的大量宣传。
“宣传了群众就知道,传销人员和普通人有不一样的举动。线索也会及时告诉相关部门。”武斌分析,比如,多是群居,一个屋子住十几个人,而当地普通租房通常是一两人或一家人住;和人聊天说话,喜欢介绍所谓产品,眼神和举动也与常人不同。
保护年轻人更成了十分要紧的事情。安次区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安次区辖区集中了廊坊市多所高校,为此,他们组织大量人力进高校宣传,提示毕业生莫误入传销,把预防针打在学生走出校门之前。
本报河北廊坊12月4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魏晞 记者 卢义杰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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