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数据(指帖文50万斤苹果滞销)纯属编造,毫无根据。帖文中所有的图片、数据都是失实的。”上述盐源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企业发布悲情营销帖文的目的是为获利。对方在网上7斤苹果卖49.9元,即1斤苹果卖7块左右,盐源苹果的批发价通常每斤2块多,相当于翻倍售卖。
帮卖公司管理人员吴某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他们积极与盐源县网信办沟通。盐源县网信办考虑到他们已采购大量盐源苹果,尚未卖出去,已发函请求解封微信公众号。
对于吴某的说法,盐源县网信办一位周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帮卖公司做虚假悲情营销,已对凉山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考虑到对方认错态度积极诚恳,帮助果农的初衷是好的,且帖文造成的影响已减小,帮卖公司也付出相应代价,故已发函建议相关单位解封企业的微信公众号。
澎湃新闻发现,类似的“虚假悲情营销”时有发生。今年4月有帖文称,山西临猗4000万斤苹果滞销,其中一位7旬老人40斤苹果仅卖12元。之后,山西临猗县政府发布声明称,该消息不实,属打“悲情牌”的营销方式,给当地果业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
帮卖公司的虚假悲情营销帖文也在网络被广泛转发。如微信公众号“浦兴商城”10月18日原文转发了帮卖公司发布的盐源苹果帖文,扫帖文下方二维码即进入微信公众号“拔根子”。账号主体信息显示,“浦兴商城”和“拔根子”背后公司均为“蒲城村掌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拔根子”自称“一个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平台”,通过相关链接可进入“拔根子店铺”。该店铺出售多种农产品,其中包括盐源苹果,也分为约7斤中小果49.9元、8斤中大果59.9元两个价位。
澎湃新闻还发现,“拔根子”多篇推文涉嫌悲情营销,标题如“60岁聋哑人急抹泪”、“春寒损失惨重”、“17岁女孩撑起五口之家”等。蒲城村掌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也在卖盐源苹果,但与帮卖公司无关。
帮卖公司管理人员吴某也坚称和蒲城村掌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没有关联,不清楚对方有发布上述帖文。在吴某看来,搞“悲情营销”是一种惯用营销方式,帖文被他人转发、抄袭也是很正常的事。
对于上述“盐源苹果被滞销”的营销事件,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表示,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商家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该行为主要是为了骗取商业机会,并非直接骗取钱财,一般属于民事上的商业欺诈行为,如果商家没有收钱不发货或明显的以次充优,不宜定性为诈骗。
余超还告诉澎湃新闻,类似事件民事诉讼成本较高,行政监管更有效。他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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